堂下何人,状告本官!

第3章(2 / 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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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今水落石出,谁都不能否认,张斐确实坐了三个月的冤枉牢。

他跟着案件是一点关系都没有,他都不认识阿云,哪怕就天理而言,也是该给他一点补偿。

可是官府也是依法办事,律法是这么规定,就不能怪官府。

但是,你不能双标。

原来他之前状告本官,只是在为此案做铺垫啊!

许遵是恍然大悟,瞧了眼旁边尴尬徐元,出声相助:

“盗与杀皆是罪名,但‘谋’为何罪?

若依你之言,心里想着某人去死,也是犯罪,我朝未有此律。”

免所因之罪,就是给予法官判断是否两罪并行的一个解释。

但根据张斐之言,就得将谋与杀拆开,谋杀的想法或者说意图,是一种罪,谋杀的行为又是一种罪。

可问题是,谋杀的想法不是罪,许多人叫嚣,我要杀了你。

在这一刻,这个人绝对是谋杀想法,但这不属犯罪,只属于口嗨。

谋杀是一个罪名,不是两个罪名。

盗杀就不同,盗与杀本就是两个罪名。

张斐从容不迫地道:“知州此言差矣,在我朝律例中有着一条,对试